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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热议空气质量新标准

时间:2021-02-23 13:19:36 栏目:法律法规 点击:

 3月2日,新修订的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正式发布,在这个新的标准中,增设了PM2.5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两项新的指标,并确定两项指标的最后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。对于始终对大气污染和空气质量格外关注的北京市民来说,新标准的实施迅速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之一,也有很多群众提出,正值全国“两会”召开,希望能够通过代表、委员,将群众的呼声在会上进行反映。

  “对于新标准的实施,我们鼓掌欢迎,说明国家对空气质量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。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发展下去,我相信北京的蓝天会越来越多。但是,新标准实施的实际效果到底能如何?”一位袁女士对记者说,空气质量监测是一件技术性很强的工作,如何能够保证监测标准的一致性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,如何让老百姓相信数据是准确的,是新标准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性工作。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在这个方面多做一些工作。

  在外企工作的张先生认为,我们公布数据的渠道过于单一,一旦政府在履职的过程中不负责任,数据的准确性难免出现偏差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考虑让更多的环保方面的专家,甚至一些环保组织参与其中,让数据的监测受到更多的监督。

  除了监测数据的问题外,许多群众对于如何强化环境治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一名经常参与路面值勤的民警告诉记者:“北京对于环境的治理确实做了很多的工作,就拿大货车进京的问题来说,北京警方查堵非常严格,却仍无法杜绝。事实上,单纯靠警方一家的力量还不足以根治这一问题,需要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。环境治理也存在这个问题,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才能真正做好。”

  与此同时,很多人提出,目前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中,对于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太小,导致违法成本过低,很多人只在应付检查的时候才做做样子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因此,应该加大法律法规中惩罚性的内容,向发达国家学习,提高处罚力度,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威慑。同时,为杜绝一味追求GDP增长而不惜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现象,环保治理过程中,加大属地领导的环保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,一旦地区发生重大污染事项等问题,除直接责任人外,还要追究直接领导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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