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
一、总则
101 为规范家庭装饰市场,提高家庭装饰工程质量,维护消费者权益,制订本规定。
102 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家庭住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,随工程施工进度选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,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。
103 家庭装饰除应符合本规定外,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
104 家庭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,应按设计要求并经住户确认后选用,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。
105 家庭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,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: 不得在承重墙、抗震墙上开洞;
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;
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;
不得任意填充、加厚阳台地面;
不得任意凿剔楼、顶板;
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。
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,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、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。
家庭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、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,必须征得房屋主管及有关部门的同意。
106 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。
107 家庭装饰工程的安全、防火、防毒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2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
201 卫生器具品种、规格、颜色应符合设计、住户要求,管道、管件、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。
202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、铺设牢固,坡度符合要求,开关、龙关安装平正,使用灵活方便,明管刷防
锈涂料,暗管刷防腐漆。
203 给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,经通水试压无渗漏。
204 排水管道应畅通,无倒坡、无堵塞、无渗漏,地漏蓖子应略低于地面。
205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、标高符合设计、住户要求,器具上沿要水平,端正牢固,外表光洁无损伤。
3 电气工程
301 电气产品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,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。
302 电气布线应采用暗管敷设,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,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,严禁将电线
直接埋入抹灰层内。
303 “相线进开关,零线进灯头”,三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,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;面对插座时
应符合“左零右相,接地在上”的规定。
304 开关、座安装牢固,位置正确,盖板端正,表面清洁,紧贴墙面,四周无空隙,同一房间开关或
插座高度一致。
305 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,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:漏电开关的动作,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
器通过灯具试亮、开关试控制等,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。 306 工程竣工时应向住户提供配线竣工简
图,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。
4 吊顶工程
40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颜色以及基层构造、固定方法应按设计、住户要求,并符合现
行标准。
402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、变形,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因可靠,四周水平允许偏差为±5毫米。
403 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,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,应另设吊钩。
404 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,表面应平整,不得有污染、拆裂、缺棱、掉角、锤伤等缺陷,接
缝应均匀一致,压条顺直、无翘曲现象,罩面板与墙面、窗帘盒、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。
405 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,钉头应涂防锈漆。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,搁
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、透翘现象。
5 门窗、封阳台工程
501 门窗的品种、规格、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按设计、住户要求,并符合现行标准。
502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标准,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,塑料门窗使用螺
钉时,必须事先钻孔,严禁直接锤击钉人。
50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,横平竖直,高低一致,外观无变形、开焊、断裂现象。框与墙体缝内腔应嵌
填饱满,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膏封严,表面平整光滑、无裂缝,防腐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。
504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,无阻滞和反弹现象。五金配件应齐全,位置正确。
505 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,大面无划痕、碰伤、锈蚀。涂膜大面平整光滑、厚度均匀、无气孔。
6 细木制品工程
601 细木制品(窗帘盒、暖气罩、木护墙、木隔断、包门及门套、窗套、踢脚板、花饰、装饰线)和固
定家具的龙骨、衬板及面板应符合设计、住户的要求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%,其外
表用料,不得有死节、虫眼和裂缝。
602 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,无松动。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,不得出现起层、起鼓现象。
603 窗台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,表面平整、棱角方正,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,同一
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。
604 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,棱角方正,线条顺直,颜色一致,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,与踢脚板连接
无缝隙。踢脚板应平直,光洁、接缝严密、出墙厚度一致。
605 挂镜线、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,宜采用 45度加胶坡接,接头处不得有错缝、离缝现象。装饰
线要求顺直均匀一致,紧贴墙面,交圈收口正确。
606 吊柜、壁柜安装牢固,柜门开启灵活。
607 细木制品油漆应平整光滑、刷纹通顺、颜色一致,无胶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