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、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。
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
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,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,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,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。
本中心受理理发、美容店、公共浴室、足浴、旅店、游泳池、商场(店)、餐厅(200m2及以上)、娱乐场所(含棋牌室)等公共场所监测,所出具的监测报告是卫生许可证新发证及复证须提交的重要材料。
执行的检测标准: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技术规范GB/T17220-1998
检测项目:
理化参数 :空气温度、湿度、大气压、风速、辐射热、新风量、换气率、采光系数、照度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可吸入颗粒物、甲醛、氨、臭氧、游泳池水温度、游泳池水中尿素等
微生物参数:
空气中细菌、公共用品细菌、大肠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致病菌等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列出七类28种公共场所:
1、 宾馆、饭馆、旅店、招待所、车马店、咖啡馆、酒吧、茶座;
2、 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;
3、 影剧院、录象厅(室)、游艺厅(室)、舞厅、音乐厅
4、 体育场(馆)、游泳场(馆)、公园;
5、 展览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;
6、 商场(店)、书店;
7、 候诊室、候车(机、船)室、公共交通工具。